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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11:22:19 文章來源: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字體: [ 大 中 小]
近日,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石立瑩律師代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以調解結案,實現了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石律師也因此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認可和感謝。
2021年4月,李女士與王先生確定了戀愛關系,同年5月20日,兩人登記結婚。由于戀愛時間過短,缺乏充分了解,婚后兩人經常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夫妻感情也隨著爭吵漸漸淡去,兩人都不愿在互生嫌隙的婚姻僵局中共度余生,最終決定離婚。
由于兩人結婚時間較短,并未生育子女,也沒有太多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當兩人下定決心要離婚后,王先生便打算快刀斬亂麻,首先提起了離婚訴訟。他動作之所以如此迅速,一方面是想獲得訴訟優勢,爭取在法官面前留下較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在婚前購買了一套房屋,按照法律規定婚內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他作為主貸人,自然是時間拖得越久對他越不利。李女士也委托了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的石立瑩律師代理她提起離婚訴訟。
石律師通過反復談話,確定李女士與王先生的感情再無挽回余地。待仔細梳理雙方具體情況后,她抓住王先生急于離婚這一事實,同時考慮到李女士的心情,認為調解離婚能夠幫助李女士實現利益最大化。因此,石律師在與李女士溝通時便提出了初步的調解意向,并從法律上、情理上對李女士進行了說明。該意向得到李女士認可后,石律師根據相關證據材料制定出了一個力爭在法院協議離婚的方案。
為了能夠促成調解,在開庭前,石律師親自去法院跟本案的主審法官進行溝通,交換意見,并充分地說明了李女士的想法,希望法官能夠在開庭調解時給予雙方充分的時間進行溝通,迅速推進案件進程。
2022年8月,法院組織調解,進展順利,李女士和王先生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其中王先生婚前購買的房屋歸他一人所有,但應在調解生效7日內,給付李女士房屋折價款3萬余元,李女士的住房問題自行解決。
就這樣,經過石律師的努力,夫妻共同財產份額已大幅向李女士傾斜,取得了非常好的案件結果。
雖然每一名離婚律師都會辦理離婚案件,但離婚案件并不是一般人想象的容易代理。這是因為離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光靠判決書上爭個輸贏,未必能幫委托人爭取到最大化利益,反而是調解離婚往往成為訴訟離婚的最佳途徑。而律師對當事人的盡心程度、對案件的把握程度、對抗對方當事人的能力大小、和法官的交流溝通能力、都可能影響調解工作的結果,因此,在離婚案件中,選對律師,可謂意義重大。
撰稿人:張萌
審核主編:張冠彬